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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定远县合新高铁定远东站站前广场亮化工程EPC总承包(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定远县合新高铁定远东站站前广场亮化工程EPC总承包(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定远县合新高铁定远东站站前广场亮化工程EPC总承包(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月16日8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dycg202510-002

项目名称:定远县合新高铁定远东站站前广场亮化工程EPC总承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70000.00

最高限价: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1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下浮率≥14%

采购需求:主要内容包括新站广场亮化及老站广场亮化提升。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图纸设计,接开工令后60日历天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承担本EPC项目中设计任务的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本EPC项目中施工任务的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总承包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和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单独参与谈判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与谈判。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