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安徽省公安厅
项目名称:省公安厅网络线路接入租赁运维(2026年) 项目(第3包、第4包、第5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省公安厅网络线路接入租赁运维(2026年) 项目(第3包)
数量:1
单位: 批
预算金额:1026709.48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第3包为安徽省公安厅专项工作电路和服务租赁项目,拟通过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采购裸光纤、专线电路等通信服务,保障公安专项业务稳定、安全、可靠运行。
标项二
标的名称:省公安厅网络线路接入租赁运维(2026年) 项目(第4包)
数量:1
单位: 批
预算金额:744244.4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第4包为安徽省公安厅专项工作电路和服务租赁项目,拟通过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采购裸光纤、专线电路等通信服务,保障公安专项业务稳定、安全、可靠运行。
标项三
标的名称:省公安厅网络线路接入租赁运维(2026年) 项目(第5包)
数量:1
单位: 批
预算金额:302467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第5包为安徽省公安厅专项工作电路和服务租赁项目,拟通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采购裸光纤、专线电路等通信服务,保障公安专项业务稳定、安全、可靠运行。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三大运营商均获工信部授权经营,具备基础电信业务专业服务能力。从业务逻辑上,公安部门在接收报警信息后,需快速对报警人进行定位。以报警人使用电信手机号为例,该定位信息仅存储于电信后台,移动、联通等其他运营商无法提供,因此该定位数据只能从电信采购;同理,若报警人使用移动或联通号码,则需分别向对应运营商获取数据。从工作内容上,公安部门因开展专项业务,需全量采集三大运营商有关数据,由于各通信运营商仅可提供自有服务的相关基础数据,故必须同时向3个运营商提出采购申请,且运营商互相不可替代。上述采购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第3包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第4包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第5包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地址:第3包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303号、第4包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9号、第5包地址:合肥政务区祁门路1669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13日 至 2026年05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郑锐锋
联系地址:合肥市安庆路270号省公安厅
联系电话:0551-6280181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联系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电话:0551-68150306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扫描版)(1).pdf (1.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