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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芜湖市湾沚区青弋江流域重点区域渔政智能监管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芜湖市湾沚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青弋江流域重点区域渔政智能监管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青弋江流域重点区域渔政智能监管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1

单位:1             

预算金额:950000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落实国家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解决湾沚区青弋江流域重点区域渔政监管执法存在的巡检效率低、覆盖面不足、执法联动效果不佳、隐蔽违法行为取证难等问题,亟需构建渔政智能监管预警系统,初步实现“重点覆盖、全域联动、智能监管”的目标,持续巩固长江大保护成效,推动青弋江湾沚段渔政监管执法水平提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主要为解决湾沚区青弋江流域重点区域渔政执法难题,要求提供的无人机平台对接国家民航局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UOM),同时具备飞行区域入侵警告服务,确保低空执法飞行活动合法、安全、可持续。
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第 92.9条 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是国家无人驾驶航 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组成部分,是局方实现操控 员管理、登记管理、适航管理、空中交通管理、运营管理等 功能并提供相应服务的统一平台。
运行单位数据接入安徽省低空无人机管理与服务平台,能够实现与国家民航局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UOM)对接,也是目前安徽省行政区域内运营单位自有平台与 (UOM)对接的唯一方式。
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安徽省通航控股集团子公司,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安徽省通航控股集团子公司,省通航集团独家授权其使用安徽省低空无人机管理与服务平台,用于芜湖市湾沚区低空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
综上,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省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14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22日 至  2025年09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冯显龙     

联系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行政2号楼(区农林水大厦)   

联系电话:0553-879175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施科长     

联系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行政4号楼5楼     

联系电话0553-8816783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